縣人民政府于2020年9月3日印發了《郟縣人民政府關于印發郟縣提升普通高中教育質量獎勵辦法的通知》,以下簡稱《通知》。
一、文件制定必要性及目的
為全面貫徹黨的教育方針,強化教育教學管理,進一步提升我縣高中階段教育教學質量,推動我縣教育事業健康快速發展,建立和完善高中教育教學評價和激勵機制,充分調動我縣高中教師投身教育教學工作的積極性、主動性,為縣域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培養更多優秀人才。
二、文件制定依據
該文件根據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》《國務院辦公廳關于新時代推進普通高中育人方式改革的指導意見》(國辦發〔2020〕29號)等有關要求,結合我縣實際,制定本辦法。
三、征求意見情況
2020年6月10日——2020年8月5日,分別以電話、微信、座談會等形式,向郟縣第一高級中學、郟縣第二高級中學、郟縣融通高級中學等有關部門征求意見。
四、重大分歧意見的處理情況
無重大分歧。
五、文件施行日期
該文件自印發之日起施行。